个人所得税医疗费用扣除如何填写?


个人所得税医疗费用扣除,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这里的“基本医保”就是咱们平时参加的职工医保或者城乡居民医保等。“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简单说就是看病买药时,医保报销后自己需要掏腰包付的那部分钱。比如,你看病总共花了10000元,医保报销了7000元,剩下的3000元就是自付部分。但只有当这部分自付金额在一个纳税年度里累计超过15000元时,超过的部分才能在80000元的额度内进行扣除。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下面来说说填写步骤。首先,你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主要是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这些票据就是你看病时医院给开的收费单、报销单等。 然后,你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来进行填写操作。打开APP后,找到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板块,选择“大病医疗”,扣除年度选择你费用发生的年份。 接着,在填报页面,要填写患者信息,如果是你自己看病产生的费用,就填你自己的信息;如果是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的费用,也可以选择由你扣除,那就填他们的信息。 之后,填写医药费用总金额和医保报销金额。这些数据都可以从你准备的票据上找到。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就可以了。 需要注意的是,你要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另外,医疗保障部门会向纳税人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你可以先查询确认自己的费用情况再进行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