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已提交,又发现一个可申报项目该怎么填?
我之前已经提交了退税申请,后来才发现还有一个项目可以申报退税。我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处理这个新发现的可申报项目,是要重新提交申请,还是有其他办法?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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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已经提交了退税申请,之后又发现还有一个项目可以申报时,以下是具体的处理办法及相关依据。 首先,如果你提交退税申请后,税务机关还未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这种情况下处理相对简单。你可以登录相关的税务申报平台,比如个人所得税 APP。在平台中找到已提交的退税申请,然后进行更正申报。具体操作通常是在 APP 的主界面点击“办税”,再选择“更正申报和作废申报”,从中找到你之前提交的退税申报记录,点击“更正”按钮,之后按照系统提示逐步添加新发现的可申报项目,填写准确的信息,比如收入、扣除项目等内容,最后确认提交新的申报即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这意味着你有权利对多缴纳的税款进行申报退税,即使在提交申请后发现新的可申报项目,也能通过合法途径进行补充申报。 若税务机关已经审核通过并且退税款项已经到账,此时你需要进行更正申报并补缴相应的税款。同样登录申报平台进行更正操作,完成新的申报后,如果产生了新的退税金额,税务机关会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出现需要补缴税款的情况,你要及时补缴,不然可能会产生滞纳金等额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所以一定要及时处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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