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的营业外收入怎么填?
我是个体经营者,不太清楚在相关报表里营业外收入该怎么填写。这些营业外收入包括偶尔收到的捐赠、资产盘盈收入等。我担心填错会有问题,想知道具体的填写规则和注意事项,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规范这个填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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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营业外收入指的是个体在经营活动之外获得的收入,像捐赠所得、固定资产盘盈、罚款收入等都属于营业外收入。 在我国,对于个体营业外收入的填写并没有专门的一部单一法律来规定,但会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这些法律法规要求个体工商户如实记录和申报自己的收入情况,包括营业外收入。 具体到填写方式,在进行税务申报时,一般会有专门的申报表格。对于营业外收入,通常会有对应的栏目。比如,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如果个体有营业外收入,一般不需要在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体现,因为营业外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但在填写所得税相关报表时,需要将营业外收入计入收入总额。 个体需要准确核算营业外收入的金额,按照实际发生的情况填写。在填写时,要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完整,避免虚假申报。如果故意少填或不填营业外收入,被税务机关发现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个体一定要重视营业外收入的准确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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