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未达起征点附列表该怎么填?
我是个体工商户,这个月销售额没达到增值税起征点。在申报纳税时,有个增值税未达起征点附列表要填,但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填写。里面的各项内容,像销售额、减免税额这些,都不知道怎么对应填上去,怕填错了影响申报,想知道具体的填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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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概念。增值税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当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时,无需缴纳增值税,但仍需进行纳税申报。 对于增值税未达起征点附列表的填写,要根据不同的主体类型和征收方式来确定。对于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在填写时一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销售额方面,应如实填写本期实际发生的不含税销售额。这里的不含税销售额就是不包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金额。比如,你销售货物取得了10300元收入,征收率为3%,那么不含税销售额就是10300÷(1 + 3%) = 10000元。这个销售额要填在相应的“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栏次。 减免税额的填写,因为未达起征点不用缴纳增值税,所以这部分减免税额就是按照规定计算出来本应缴纳但因未达起征点而减免的税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计算减免税额时,用不含税销售额乘以征收率即可。假设不含税销售额为10000元,征收率为3%,减免税额就是10000×3% = 300元,将其填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 同时,不同地区可能在纳税申报系统和附列表格式上存在一定差异。在填写时,要仔细阅读申报系统中的填报说明和提示信息,确保各项数据准确无误。如果在填写过程中遇到疑问,也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的税务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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