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自由解除婚姻?
我和另一半现在感情淡了,双方都想结束这段婚姻,不想再互相耽误。但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才能自由地把婚姻解除掉。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有哪些途径和要求可以实现自由解除婚姻,具体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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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自由解除婚姻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 先来说说协议离婚。这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要写清楚双方自愿离婚的想法,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商量好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要是不愿意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面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要是没申请,就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简单说,协议离婚得双方心平气和商量好,按流程一步步来,还有个反悔的冷静期。 再讲讲诉讼离婚。要是夫妻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谈不拢,这种情况下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这是因为法律希望尽量挽救婚姻关系,看看双方能不能和好。但如果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也没用了,法院就应当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有这些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样应当准予离婚。总之,诉讼离婚就是走法律程序,让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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