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才能实现协议离婚?

我和另一半都觉得感情走到头了,想和平分手,选择协议离婚。但不太清楚具体要满足哪些条件、走什么流程。想详细了解一下怎样才能顺利地通过协议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希望能得到全面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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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实现协议离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应流程。 首先是条件方面: 一是双方自愿离婚。这意味着双方内心真实且自主地都有离婚意愿,不存在一方受另一方或第三方欺诈、胁迫等情况。比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的方式逼迫对方签订离婚协议,这种就不符合自愿原则,协议无效。《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二是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是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自己承担民事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或双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像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意思的,不能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程序保障其权益。 三是双方为合法夫妻。即双方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有结婚证来证明夫妻关系。像未婚同居、办了酒席但没领证等情况,不能进行协议离婚。 四是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子女抚养上,要明确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财产方面,要对共同财产分割协商一致,同时也要对债务承担等有明确约定。 接着是流程方面: 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要写清楚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的内容。然后,双方需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总之,协议离婚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流程来进行,确保离婚行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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