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按照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来进行。
首先说条件:
一是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简单说就是得是经过合法结婚登记的,而且精神、智力正常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人。
二是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也就是双方都真心愿意离婚,不是一方强迫另一方。
三是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比如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怎么给,财产怎么分、债务怎么承担等都得商量好。
然后是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双方要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资料,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注意不能找人代替。
第二步审查,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第三步进入离婚冷静期,这是法律规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
第四步登记(发证),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在这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要带 着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了离婚冷静期相关内容。
相关概念: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在申请离婚登记后,给夫妻双方一段冷静思考的时间,避免冲动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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