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是怎样的一个流程?

我和另一半商量好了打算协议离婚,可对具体流程不太清楚。想知道从开始准备到最后拿到离婚证,每一步都该怎么做,要准备哪些东西,中间有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希望能详细了解下整个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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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好离婚相关事宜,然后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以下是详细流程: 首先,准备离婚协议。夫妻双方要签订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里面得清楚写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内容。比如,孩子归谁抚养,另一方给多少抚养费;家里的房子、车子等财产怎么分;对外的债务由谁来还等等。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接着,申请受理。男女双方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一起亲自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民政局工作人员会查验这些证件和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会出具《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 然后,进入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天内,就是离婚冷静期。在这期间,任何一方要是突然不愿意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明确规定的。 最后,审查和发证。30天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要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符合条件的话,就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要是这第二个30天内双方没去申请,那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不同地区在具体办理细节上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先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咨询了解清楚。 相关概念: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问题协商一致后达成的书面协议。 离婚冷静期: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都可撤回申请的这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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