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自己进行协议离婚?


自己进行协议离婚,主要按照以下步骤来: 首先是准备阶段,需要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要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里面得明确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要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 接着是申请受理环节。男女双方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会给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 然后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有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这三十天内,任何一方要是不愿意离婚了,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撤回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主动拿着本人身份证和回执单,到当初发回执单的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工作人员核实后,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另一种是被动撤回,如果没时间去现场撤回,那么自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也就是拿到回执单后六十天内),不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是审查和发证阶段。如果三十天冷静期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材料等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相关概念: 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规定的三十日时间,在这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离婚申请。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