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手续该如何办理?

我和另一半商量好了要协议离婚,但是完全不清楚具体要办哪些手续,也不了解有什么注意事项。想知道从开始准备到最后拿到离婚证,整个过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协议离婚
  • #离婚手续
  • #离婚流程
  • #冷静期
  • #婚姻登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相应流程。 首先,要准备相关材料,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书面离婚协议。书面离婚协议是非常重要的,它得清楚写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这就好比两个人一起商量好怎么分开,财产怎么分,孩子怎么照顾等问题,然后写下来作为依据。 接着是申请受理环节,男女双方要带着刚才说的那些材料,亲自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会给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 之后是三十日的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这三十天内,任何一方要是不愿意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是法律给的一个缓冲时间,让双方再慎重考虑一下离婚的决定 。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材料等进行审查,看看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就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协议离婚手续完成 。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相关概念: 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后,给夫妻双方三十天的时间,让他们再考虑考虑是不是真的要离婚。 管辖权:这里指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有处理的权力,一般是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有管辖权。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