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我和另一半商量好了要协议离婚,但是对具体要走的程序不太清楚。想知道从开始准备到最后拿到离婚证,每一步都该怎么做,中间有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协议离婚要履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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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需要履行以下程序: 首先是申请阶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意味着离婚的男女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而且得是双方亲自去,不能找人代替哦。 接着是受理审查阶段。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工作人员还会审查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各项条件,比如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是否确实是双方自愿离婚,在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上是否协商一致等。要是仅一方想离婚,或者在子女财产等问题上没达成一致,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受理的。 然后是冷静期阶段。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存联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是登记(发证)阶段。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领取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相关概念: 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给夫妻双方三十天的时间,让双方再慎重考虑一下是否真的要离婚,这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 。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形成的书面协议,是办理离婚手续必需的材料,其内容日后也可能作为处理相关纠纷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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