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追回老板拖欠的工程款?


如果老板拖欠工程款,承包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追回:首先是协商追回。这就是承包人与老板友好地谈一谈,把拖欠的工程款金额、什么时候支付、用什么方式支付等内容确定下来,达成一致后就能尽快收回工程款。这种方式好处很多,比如能节省时间、费用和精力,还能维持双方的合作关系,也不会有诉讼风险。 要是协商不成,还有其他途径。如果合同里有仲裁条款,或者双方都同意仲裁,承包人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老板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仲裁的优点是程序简便、效率高,而且保密性强,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能直接申请执行。 要是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双方不同意仲裁,承包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的适用范围广、公正性高、可上诉性强,法院判决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也能直接申请执行。 在整个追款过程中,还有一些行动建议。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就要明确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比例等内容,以及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这样能减少后期的争议风险。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时,要及时履行收取工程款的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出具或索取相应的凭证、证明等文件,方便核实和确认工程款情况。一旦发生拖欠工程款问题,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像合同、发票、收据、验收报告、银行流水等,这些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很关键。最后,选择追回方式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合同约定、双方意愿、拖欠金额、拖欠时间、时间成本、经济成本等,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法,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相关概念: 建设工程合同:就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仲裁: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双方根据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裁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