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非法经营罪取保候审的办理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 首先是申请环节。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其聘请的律师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这是因为书面申请能更准确、清晰地表达申请事项和理由,方便司法机关记录和处理。 其次是决定环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司法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同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就会不同意取保候审,并且要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此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也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 最后是执行环节。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目的是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规定,不妨碍诉讼的正常进行。 总之,非法经营罪取保候审的办理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