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该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在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首先要了解法律规定的抚养权归属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从实际操作角度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证明自身抚养条件更优。比如经济状况,如果有稳定且较高的收入,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像能负担孩子上私立学校、参加各种兴趣班的费用等,这对争取抚养权很有利;居住环境方面,提供给孩子的居住空间应安全、舒适、适宜孩子成长,周边配套设施完善,例如附近有适合孩子玩耍的公园、优质的医疗机构等。 二是表明自己能给予孩子更多陪伴。工作性质很关键,如果工作时间相对固定,有更多的闲暇时间陪伴孩子,如朝九晚五的工作,相较于经常加班出差的工作,在抚养权争夺上更有优势;家庭支持也不容忽视,自己的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愿意且有能力协助照顾孩子,这也是法院会考虑的因素。 三是关注孩子自身的意愿。如果孩子年满八周岁,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愿。所以平时要与孩子建立良好的关系,让孩子表达出愿意跟自己生活的想法很重要。 四是留意对方存在不利于抚养孩子的因素。比如对方有不良嗜好,像赌博、吸毒等,或者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等,这些情况都不利于对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此外,如果通过诉讼争取抚养权,还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提交孩子年龄方面的证据(出生证明、户籍证明)、抚养人身体状况方面的证据(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等。总之,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全面考虑并积极准备。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事务时,要以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最为有利的方式来做出决定。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