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构成医疗事故起诉后怎样进行赔偿?


当医疗事故经过鉴定确定后,在起诉时,患者及其家属通常比较关心的就是赔偿的相关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赔偿相关的要点。 首先是赔偿项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费,这是指患者因为医疗事故导致的实际医疗费用支出,一般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误工费,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其次是赔偿流程。在起诉后,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质证等程序。患者一方需要提供医疗事故鉴定报告、病历、医疗费发票等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赔偿请求。医疗机构也会进行答辩并提供相应证据。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如果双方对赔偿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上诉。总之,医疗事故赔偿涉及多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患者及其家属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