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回异地后如何办理离婚?
我的户口迁回异地了,现在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不知道户口不在本地,该怎么办理离婚手续,是要回原来的地方,还是在现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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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户口迁回异地后办理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时,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你们可以到迁回异地后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时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如果要通过诉讼离婚,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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