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进行协议离婚?

我和另一半打算和平分开,选择协议离婚。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谈,从哪里开始,要谈哪些内容,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想了解一下整个协议离婚的谈判流程和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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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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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首先,在谈协议离婚时,第一步就是要进行沟通协商。双方要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坦诚地交流彼此对于离婚的想法和诉求。这其中包括是否都确实自愿离婚,如果有子女,要商量子女由谁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多少抚养费,以及探视子女的时间、方式等。对于财产和债务问题,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梳理,像房子、车子、存款、投资等,确定如何分割;共同债务也要明确由谁承担或者如何分担。 其次,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是很关键的一步。这份协议要把之前协商好的内容都详细、准确地写进去。而且要注意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双方携带书面离婚协议、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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