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如何最快办理?


当身份证丢失后,若想最快办理,可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补办身份证有两种类型,分别是居民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是我们日常使用的常规证件,而临时身份证则是在急需用证时的一种临时解决方案。 对于居民身份证的办理,如果是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地方都提供了加急办理服务,加急办理一般在7个工作日左右就能拿到证件。 如果是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也可以在异地办理身份证。2017年7月1日起,全国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流程通常是先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之后,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会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而临时身份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具备该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为了最快办理身份证,还需要注意一些事项。要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如户口簿、居住证等。在办理过程中,要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及时完成各项手续,如采集指纹、拍照等。同时,关注办理进度,可以通过公安机关提供的查询渠道,了解证件的制作和发放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