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参保人身故了怎么拿钱?
我家人之前一直在缴纳社保,最近不幸身故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把社保里的钱拿出来,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是去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吗?希望能了解详细的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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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社保参保人身故后,其家属或继承人可以按照规定领取相应的款项。这里涉及到几个关键概念。首先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简单来说,就是参保人自己缴纳到养老保险里的那部分钱,会存在一个个人账户中。其次是丧葬补助金,这是给家属用于办理参保人丧葬事宜的一笔费用。还有抚恤金,是给予家属的一种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第一步,家属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一般包括参保人的死亡证明、身份证、社保卡,以及家属本人的身份证、与参保人的关系证明等。第二步,携带这些材料前往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不同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和具体流程,所以去之前最好先通过电话或者社保官方网站了解清楚。第三步,在社保经办机构填写申领表格,提交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按照规定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发放给家属。 另外,如果参保人是因为工伤导致身故,那么家属还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总之,在参保人身故后,家属要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准备好材料,按照规定办理手续,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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