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工作地址,员工可以不去吗?
我们公司突然说要变更工作地址,新地址离我家特别远,通勤成本会增加很多。我实在不想去新地址上班,可又怕公司有意见。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有没有权利拒绝去新地址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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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变更工作地址的情况下,员工是否可以不去,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这意味着工作地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如果公司变更工作地址,属于对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如果公司单方面变更工作地址,没有与员工协商一致,员工是有权拒绝去新地址工作的。 然而,如果公司变更工作地址是有合理理由的,比如是因为公司经营需要、不可抗力等因素。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综合考虑变更的合理性。例如,新地址与原地址的距离远近、交通便利性、对员工生活的影响程度等。如果新地址虽然有所变动,但对员工的影响较小,在合理范围内,那么员工可能需要配合公司的安排。但如果新地址距离过远,严重影响员工的正常生活,增加了员工的生活成本和负担,那么员工拒绝去新地址工作是有一定合理性的。 要是员工因为公司变更工作地址而拒绝前往,公司因此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候就涉及到违法解除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员工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员工面对公司变更工作地址的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形,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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