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换地方员工不想去是否有离职补偿金?

我所在的公司要换地方了,新地点离我家特别远,通勤会变得特别麻烦,我不太想去。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要是离职的话公司会给我离职补偿金吗?想了解具体法律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 。
展开 view-more
  • #劳动纠纷
  • #离职补偿
  • #工作地点
  • #劳动合同
  • #经济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换地方员工不想去是否有离职补偿金,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公司的搬迁行为没有超出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地点范围,比如原本劳动合同就约定了公司可能在某个较大区域内变动工作地点,那么员工拒绝前往新地点工作,公司通常不必承担经济补偿责任。这是因为公司在合理的约定范围内进行经营调整。 其次,如果公司搬迁至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不同的地理位置,就要进一步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这里说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判断时需综合考虑距离远近、交通便利程度、员工家庭等因素对员工工作和生活的影响。要是公司更换地点给员工带来极大不便,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通常可认定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例如公司从城市的一个区搬到另一个偏远的区,通勤时间大幅增加,严重影响员工生活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离职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当遇到公司换地方不想去的情况,员工应及时与公司沟通表达自己的意愿和理由,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员工可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 相关概念: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指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无法预见、不可避免的情况,这些情况导致劳动合同的履行变得困难或者不可能,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