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丢弃窃得财物,能否认定为盗窃未遂?
我之前偷了别人东西,在离开途中又把东西丢弃了。我不太清楚这种半路丢弃窃得财物的情况,在法律上能不能认定为盗窃未遂啊?我心里一直很忐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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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半路丢弃窃得财物能否认定为盗窃未遂,我们需要先明白什么是盗窃未遂。盗窃未遂就是指犯罪人已经着手实施盗窃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最终没有成功获取财物。这就好比小偷去偷东西,刚伸手就被人抓住了,东西没偷到,这就是典型的盗窃未遂。 而盗窃罪的既遂标准,一般是看财物是否已经脱离了原主人的控制,并且犯罪人实际取得了对财物的控制。简单来说,就是东西已经到了小偷手里,原主人没办法再控制它了,这通常就构成既遂。 在半路丢弃窃得财物这种情况下,当犯罪人成功窃取财物,并且财物已经脱离了原主人的控制范围,此时其实盗窃行为已经既遂。之后犯罪人又丢弃财物,这只是对已经到手的财物进行处置,并不影响之前盗窃既遂的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表明只要实施了盗窃行为且达到一定标准,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半路丢弃窃得财物,通常不能认定为盗窃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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