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东西损坏是否要赔原价?
我租了个房子,不小心把屋里的一个家具弄坏了。房东让我按原价赔偿,可这个家具已经用了挺长时间,有折旧了。我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讲,租房东西损坏了是一定要赔原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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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房过程中,如果物品损坏,是否按原价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损害赔偿”这个法律概念。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简单来说,就是谁造成了东西损坏,就应该对受损方进行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接下来分析是否赔原价的问题。如果在租赁合同里明确约定了物品损坏按原价赔偿,那么承租人通常要按照合同约定来办。因为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要遵守。 然而,如果合同没有相关约定,那就不能简单地按原价赔偿了。一般要考虑物品的折旧情况。物品在使用过程中会有自然的损耗,价值会逐渐降低。比如一台新电脑买的时候是5000元,用了两年后,由于技术更新和正常磨损,它的实际价值肯定低于5000元了。这时候就应该按照物品的实际价值来赔偿,而不是原价。可以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对物品进行评估,确定其现有价值,或者参考市场上同类二手物品的价格。 所以,租房东西损坏不一定赔原价,要根据合同约定和物品实际情况来确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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