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工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之前在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现在正在养伤。但是我不太清楚工伤期间工资该怎么发,不知道是按正常工作时发,还是有其他标准。想了解下法律对于工伤期间工资标准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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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工资标准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概念叫“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就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通俗来讲,就是你在受伤之前正常工作时每个月拿到手的工资、奖金、津贴等这些收入,不会因为你受伤停工就减少。比如说你之前每个月固定工资是5000元,还有一些绩效奖金平均下来一个月有1000元,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单位就应该按照每个月6000元的标准给你发放工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也就是说,如果在工伤期间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顾,单位有责任为你安排护理人员或者承担护理费用。 另外,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职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劳动仲裁则是一种相对正规的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职工在工伤期间的工资权益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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