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停工留薪期工资如何计算?
我受了工伤,现在处于停工留薪期,不太清楚这期间的工资该怎么算。是按我正常上班的工资发,还是有别的算法呢?我很担心工资计算不对,影响我的权益,所以想了解下具体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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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赔偿中,停工留薪期工资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计算方式。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停工留薪期的概念。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通俗来讲,就是受伤了不能工作,但在这段时间里,工资待遇和正常上班时一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的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时,通常采用以下公式:停工留薪期工资 = 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 × 停工留薪期月数。例如,您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是5000元,停工留薪期为3个月,那么您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就是5000×3 = 15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而且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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