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在家休养工资如何发放?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现在需要在家休养一段时间。想知道这段工伤休养期间,工资是怎么发的?是按正常上班时的全额发放,还是有其他计算方式?担心公司发的工资不对,所以想了解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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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在家休养期间工资发放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等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就停发原待遇,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这里所说的“原工资”,指的是工伤员工在遭受意外事故或患有职业病之前的12个月期间所获得的平均月收入,其中包括月度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以及各种补贴等各项货币性收入项目,但不包括加班费。 计算原工资标准,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1)发生工伤前在用人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其原工资标准;(2)未满12个月,则应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所发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3)未满1个月,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这是违法的。员工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友好协商,要是无法达成共识,员工有权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通过劳动仲裁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指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对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延长等情况进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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