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如何计算?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处于工伤休养期。我不太清楚这段时间我的工资该怎么算,是和正常上班一样吗?会不会有什么扣除或者特殊的计算方式?想了解下具体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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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期间工资的计算,涉及到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概念。停工留薪期,就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员工的工资待遇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所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通俗来讲,就是你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时每个月拿到手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各项收入都不会变。比如你受伤前每月固定工资是5000元,还有每月固定的绩效奖金1000元,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每个月还是要按照6000元给你发放工资。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不过,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也就是说,一旦评定了伤残等级,工资的计算方式就会根据伤残等级的相关规定来执行了。比如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就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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