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休养期间工资是如何发放的?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现在需要一段时间来休养。我比较关心在工伤休养这段时间里,工资到底是怎么发放的,是发基本工资,还是和正常上班时拿的一样多?心里没底,所以想了解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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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休养期间工资的发放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首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所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通俗来讲,就是工伤职工在受伤前正常上班且全勤情况下应该拿到手的工资、奖金、津贴等。 停工留薪期通常不会超过12个月。不过要是伤情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之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也不能超过12个月。 当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就会停发原来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比如职工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会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还能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等相应待遇。五级、六级伤残以及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也都有各自对应的伤残待遇规定。 所以,在工伤休养的停工留薪期内,不用担心工资会减少,单位要按照原来的标准按月发放。要是遇到单位不按照规定发放的情况,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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