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打工老板拖欠工资,能在本地起诉吗?
我在外地打工,老板一直拖欠工资不给。我现在回到本地了,不想再跑回外地处理这事,想直接在本地起诉老板,不知道合不合法,也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做。想问下能不能在本地起诉老板要回工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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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能否在本地起诉外地打工时拖欠工资的老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首先是“劳动争议”,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者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像老板拖欠工资这种情况就属于典型的劳动争议。其次是“管辖”,管辖规定了哪个地方的法院或者机构有权处理某个案件。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这里所说的劳动合同履行地,通常就是你实际工作的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公司注册登记的地址。 如果要进入到诉讼阶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通常情况下,你在外地打工,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外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也可能是外地,一般要在外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到当地法院起诉。不过,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在本地与该劳动争议有密切联系,比如老板在本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老板的经常居住地在本地等,这种情况下可以尝试向本地的相关机构咨询能否受理。但总体而言,按照常规的法律流程,在外地打工被拖欠工资,优先考虑的是在外地进行仲裁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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