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被拖欠工资,回家要可以吗?


在外地被拖欠工资后回家要,这种情况是可以尝试的,但存在一定的法律程序和实际操作方面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工资支付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就表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有权利追讨。 从法律程序上来说,当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解决。比如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甚至提起诉讼。如果选择与用人单位协商,即使劳动者回到老家,也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支付工资。 要是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般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因为劳动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所以在外地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通常需要向外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不过现在有些地区劳动监察部门也支持线上投诉,劳动者可以通过相关平台进行操作,不用亲自跑回外地。 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说,劳动者既可以选择在劳动合同履行地(即外地工作的地方)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回到老家后,如果符合相关规定,也可以在老家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申请仲裁,但要注意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记录等。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是否要回到外地进行诉讼,需要根据具体的管辖规定来确定。 在实际操作中,回到老家要工资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比如沟通不便、对当地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不足等。所以,建议劳动者在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可能的话,在离开外地前尽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工资问题,或者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如果已经回到老家,也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外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仲裁机构等保持联系,按照他们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推动问题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