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没拿到在外地是否可以起诉老板?
我在外地打工,现在工资一直没拿到,老板也一直拖着不给。我想通过起诉来解决,但我现在在外地,不知道能不能在这边起诉老板,还是必须要回到老板所在地或者工作地去起诉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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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临工资没拿到的情况时,在外地是否可以起诉老板,这涉及到民事诉讼中的管辖问题。管辖就是确定哪个法院有权受理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劳动者与老板的关系中,提供劳动并获得工资报酬可以看作是一种合同关系。这里的被告住所地通常就是老板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合同履行地一般是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地点。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还有特殊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如果外地既不是老板的住所地,也不是工作的合同履行地,通常不能在该地起诉老板。但如果外地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管辖地条件,比如老板的经常居住地在外地,或者工作的合同履行地在外地,那么就可以在该地起诉。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可以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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