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在处理工伤期间工资发放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停工留薪期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它指的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简单来说,就是在你因为工伤不能正常工作去接受治疗的这段时间,单位还是要按照你原来的工资待遇给你发钱。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时长,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不过,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之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也不能超过12个月。这就相当于给了伤情较重的职工一定的宽限期,保证他们在较长的治疗期间也能有稳定的收入。比如说,小李在工地工作时腿部严重受伤,需要长时间治疗和康复,经过相关部门确认,他的停工留薪期就可以适当延长。 等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情况就会发生变化。从评定伤残等级的那一刻起,就会停发原待遇,开始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这是因为一旦评定了伤残等级,就会有专门针对伤残的一系列保障和待遇。举个例子,小张工伤后被评定为八级伤残,那么他之后就会按照八级伤残的标准享受相应的待遇,而不再按照停工留薪期的原待遇发放工资。 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他们还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这就为职工后续的治疗提供了保障,让他们不用担心因为停工留薪期结束而无法得到应有的治疗。比如小王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伤口还需要进一步治疗,他就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情况,所在单位是有责任负责的。这体现了单位对工伤职工的关怀和应尽的义务。假如小赵在工伤期间生活无法自理,他所在的单位就需要安排人员对他进行护理或者承担相应的护理费用。 这些规定主要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该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