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遗失物是否适用维修留置权?

我捡到了一个别人遗失的物品,拿去维修店维修,维修店说在我没支付维修费用的情况下要留置这个物品。我就想知道,这遗失物维修后,维修店能适用维修留置权吗?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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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遗失物是否适用维修留置权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通俗来讲,就是别人欠你钱,你手里拿着他的东西,在他没还钱时,你可以扣着他的东西,甚至在一定条件下把东西卖了来拿回属于你的钱。 而遗失物是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也就是主人不小心弄丢的东西。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同时,《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从法律规定来看,对于遗失物能否适用维修留置权不能一概而论。如果维修店不知道该物品是遗失物,且是基于合法的维修合同占有该物品,在维修费用未得到支付的情况下,维修店的留置行为可能符合留置权的一般构成要件。因为维修店与送修人(即便送修人不是真正的所有权人)之间存在维修服务合同关系,送修人未支付维修费用属于不履行到期债务,维修店合法占有该物品。 然而,如果所有权人出现主张权利,维修店不能以留置权对抗所有权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因为遗失物的所有权人有追回遗失物的权利。此时,维修店可以要求送修人支付维修费用,如果送修人不支付,维修店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向送修人主张权利,而不能继续留置该遗失物对抗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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