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是否可以留置赃物?
我在工作中遇到一个情况,有人把可能是赃物的物品交给我维修,维修后对方不支付费用,我想行使留置权把物品留下,可又不确定留置赃物合不合法。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留置权到底能不能留置赃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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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从法律原理上来说,留置权所留置的财产应当是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而赃物,是通过违法犯罪手段获取的物品,其所有权并非真正属于交付给留置权人的债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这里强调的是“合法占有”。赃物显然不符合“合法占有”这一条件。因为对于赃物,司法机关有权力进行追缴等处理,留置权人无权对其进行留置。如果留置了赃物,不仅无法获得法律上的优先受偿权,还可能会面临配合司法机关处理赃物的义务。当司法机关要求交出赃物时,留置权人必须配合。所以,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来看,留置权是不可以留置赃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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