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是否享有留置权?

我帮别人维修了一批设备,对方一直拖着不给维修费用。我想把设备扣下,等他付了钱再还给他,就是不知道我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否享有留置这批设备的权利,不太清楚留置权的相关规定,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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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通俗来讲,就是你合法占有了别人的东西,而这个人没按照约定给你钱,你就可以把东西扣下,等他给了钱再还他,要是他一直不给,你还能把东西卖掉来抵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这就意味着,一般情况下,你扣下的东西得和对方欠你的钱是因为同一件事儿产生的,不过企业之间就没有这个限制。 结合你的情况,你帮别人维修设备,对方不付维修费用,你是基于维修服务合法占有这批设备的,维修设备和收取维修费用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所以,在对方不支付到期的维修费用时,你是享有留置权的。你可以依法留置这批设备,给对方一个合理的履行期限,如果对方在这个期限内还是不支付费用,你可以与对方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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