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商铺是否适用留置权?

我有一间商铺,租户拖欠租金很久了,我扣下了他放在商铺里的一些设备,想等他交了租金再还给他。我不太确定我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否可行,商铺到底能不能适用留置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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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留置权作出了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对于商铺能否适用留置权,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基于商铺租赁等合同关系,房东(债权人)合法占有了租户(债务人)的动产,并且租户拖欠租金等债务到期未履行,从理论上来说房东是有可能适用留置权的。比如租户将一些设备放在商铺内,房东在租户拖欠租金的情况下留置这些设备。 然而,适用留置权也有一定的限制条件。《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房东留置的动产应当和租金债权有直接关联。如果只是单纯因为商铺租赁关系,租户遗留在商铺的与租赁行为没有直接关联的物品,可能不符合留置权的适用条件。 此外,行使留置权时还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应当给债务人一定的履行债务的合理期限,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如果债务人在该期限内仍未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所以,商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适用留置权,但实际操作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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