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忽悠签的合同有效吗


被忽悠签的合同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要明白一个基本法律原则,合同双方应在平等、自愿、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如果一方在签订合同时使用了欺骗手段,导致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做出了决策,这样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被撤销之前,合同是有效的;一旦被撤销,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比如,对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做出虚假承诺,让您信以为真从而签订合同,这就符合上述可撤销的情况。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三个条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被忽悠签订的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那么该合同直接就是无效的;若损害的是非国家利益,就属于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 当您觉得自己被忽悠签了合同,要注意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受欺骗的一方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超过这个期限,撤销权将会失效。而且,行使撤销权时,受欺骗的一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在签订合同时使用了欺骗手段,并且该欺骗手段导致了自己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之后向法律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决。 如果确定对方存在欺骗行为,除了撤销合同,受欺骗的一方还可以要求欺骗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要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赔偿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若欺骗方的行为构成犯罪,如合同诈骗罪等,那么该方还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