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客不交租金时可以扣留其财物吗?

我把房子租出去了,租客却一直拖着不给租金,我很生气,想着能不能直接扣下他留在屋里的一些东西。我不太清楚这种做法在法律上合不合理,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遇到租客不交租金的情况,到底能不能扣留他们的财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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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租客不交租金,出租人是不可以扣留财物的。 扣留财物这种行为实际上是行使留置权的表现,而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通俗来讲,留置权就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了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能留置该财产,还能通过将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得到的价款优先受偿。但在房屋租赁关系中,房东对于租客的财物并不享有留置权。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这意味着,当遇到租客不交租金的情况,房东应先催告租客支付租金,给其一个合理的期限。要是租客在这个期限内仍不支付,房东可以选择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租客赔偿相应的损失。 如果房东随意扣留租客财物,这可能侵犯租客的财产权,租客是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的。所以,房东不要自行扣留财物,而是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解决租金纠纷问题。 相关概念: 留置权: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依照规定留置该财产,并有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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