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同市内搬迁我不愿过去该怎么办?

公司要在同市内搬迁,我不太想去。主要是新地点离我家远了很多,通勤时间大幅增加,会严重影响我的生活。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权利,要是不想去有什么合法的处理办法,能不能获得补偿之类的,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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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公司在同市内搬迁,而你不愿意过去,以下是一些建议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 。你可以和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上级沟通,把你对于搬迁后通勤距离变远、对生活造成影响等顾虑讲清楚,询问公司是否有其他解决办法,比如提供交通补贴、调整工作时间或者安排远程工作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通过协商,双方达成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也是一种可行的方式。 其次,仔细研究公司政策和劳动合同。查看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地点变更的具体条款,以及公司对于员工搬迁的相关政策。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公司应承担的责任,这能为后续决策提供依据。 再者,如果公司搬迁导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这种情况下,公司还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最终无法与公司达成共识,你也可以开始寻找新的工作机会。在求职过程中,把自己的情况和需求告知招聘方,以便找到更合适的工作。 相关概念: 无过失性辞退:是指劳动者本身并没有过错,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提前通知或额外支付工资 。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金钱补偿,用于弥补劳动者因失业可能面临的经济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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