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时怎样能多分财产?
我是女方,现在打算和丈夫离婚。我们有一些共同财产,我想了解在离婚的时候,我怎么做才能在分割财产时多分到一些呢?是不是有什么法律规定的情形,能让我多分财产?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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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女方若想多分财产,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女方在婚姻关系中承担了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那么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倾向于照顾女方权益,适当多分财产给女方。 其次,如果男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女方财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女方发现男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女方要留意男方是否有这些行为,若发现相关线索,及时收集证据,以便在分割财产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再者,如果女方属于无过错方,而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女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同时,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也会考虑这些过错因素,适当照顾女方,使女方能够多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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