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怎样才能多分财产?
我打算起诉离婚,但是我心里一直有个事儿放不下,就是财产分割这一块。我觉得在这段婚姻里我付出挺多的,就想知道在起诉离婚的时候,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我多分到一些财产,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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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离婚时想要多分财产,需要从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形入手。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比如,在婚姻中一方主要负责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辅导功课,照顾家中老人的饮食起居等,而另一方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那么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补偿,从而在财产分割上能多获得一部分。 其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如果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比如偷偷转移存款到他人账户,或者私自变卖夫妻共有的房产等,无过错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在起诉离婚时,请求法院对有过错方少分财产,以此让自己多分财产。 再者,根据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倾向于照顾无过错方,使其多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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