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争取财产?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我们有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和投资。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我要怎么做才能争取到更多应得的财产,想了解具体的方法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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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争取财产,需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和相关规定。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别。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在结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财产,比如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要争取财产,首先要收集财产证据。对于房产、车辆等重要财产,要保留好相关的产权证书、购买合同等;对于银行存款,要了解账号和余额情况。同时,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付出较多义务,比如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在财产分割时也可以要求适当多分。同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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