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开除孕妇该如何赔偿?
我怀孕了,但是单位却要开除我。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也不知道单位这种做法合不合法。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单位开除孕妇应该怎么赔偿?我该通过什么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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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原则上不能随意解除与孕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护处于特殊生理时期的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给予孕妇的特殊保护。 如果单位违法开除孕妇,孕妇有两种维权选择。一种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孕妇可以要求单位恢复自己的工作岗位,让自己继续在单位工作直到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等相应情况。因为法律认为,用人单位的开除行为是违法的,那么恢复劳动关系是一种合理的补救措施。 另一种选择是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方式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例来说,如果一位孕妇在单位工作了3年,她的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正常的经济补偿是3×5000 = 15000元,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的赔偿金就是15000×2 = 30000元。 如果孕妇遇到单位违法开除的情况,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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