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怀孕了单位开除该如何应对?

我怀孕了,结果单位却把我开除了,这让我很无助。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自己有哪些权益,该通过什么途径去维护,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还是索要赔偿,具体又该怎么做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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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怀孕了被单位开除,首先要明确单位的这种行为在很多情况下是违法的。 在我国法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为了保护女职工在特殊时期的权益。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有两种主要的处理方式。 第一种,女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是因为单位开除行为造成了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用人单位还要支付相应工资。要是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了,那就会在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同时,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判令用人单位支付至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待遇。 第二种,女职工也可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是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而经济赔偿金是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一般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长短来计算,标准为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比如工作3年,经济补偿金就是3个月工资,那经济赔偿金就是6个月工资 。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过,如果女职工存在重大过错,比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且拒不改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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