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继承房产后如何办理不动产全证(应为“不动产证”)?


子女继承房产后办理不动产证是一个涉及到财产转移和权利确认的重要法律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办理流程、所需材料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要确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继承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嘱继承则是被继承人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遗产。 接下来是办理流程。第一步,需要进行房屋评估。专业的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等因素,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其市场价值。这是为后续的税费计算等提供依据。第二步,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公证时,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公证机构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第三步,进行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第四步,申请继承登记。继承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最后是所需材料。一般需要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如果是遗嘱继承,还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