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判缓刑后被扣押的东西怎么要回?

我被判了缓刑,之前有一些东西被扣押了。现在我想把这些东西要回来,但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是直接找扣押的部门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有没有相关的流程和规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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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缓刑扣押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一个人被判缓刑后,对于被扣押物品的处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扣押”这个概念。扣押在法律上指的是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法强制扣留与案件有关的物品。这是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侦查、起诉和审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这就意味着,如果被扣押的东西和案件没有关联,那么在确定这一事实后的三天内,相关物品就应该归还给当事人。 而对于被判缓刑的情况,如果扣押的物品与案件没有关系,当事人可以向实施扣押的司法机关,比如公安机关、检察院等,提出返还物品的申请。在申请时,要提交一份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物品的情况,包括物品的名称、数量、特征等,同时表明自己已经被判处缓刑,且该物品与案件无关。 司法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他们会再次核实物品是否与案件有关。如果确认与案件无关,就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将物品返还给当事人。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当事人需要耐心等待。如果司法机关在合理的时间内没有作出回应或者拒绝返还物品,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比如向上级机关申诉或者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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