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把房子给孩子?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我们有一套房子,都商量好了想把房子给孩子。但我们俩都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流程,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才能合法有效地把房子给到孩子名下。想问问从法律角度,具体的操作步骤、需要注意些什么,还有涉及哪些法律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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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如果想把房子给孩子,是可行的,一般通过赠与的方式来操作。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正常情况下与孩子无关,但只要夫妻双方都同意,就可以共同将房子赠与孩子。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表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离婚这件事上,就意味着夫妻双方作为赠与人,要无偿把房子给予孩子这个受赠人 。 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夫妻双方要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合同里要清楚写明双方自愿把房子赠与孩子,以及房子的具体信息,比如地址、面积等。 第二步,缴纳有关税费。这其中的费用较为复杂,例如契税 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若赠与人和受赠人是直系亲属、姻亲则免契税,如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赠与) ;印花税 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赠人,则加10元)等,一般由受赠人支付,还有土地出让金, 按所受赠物业的房产性质而定,如部分没有交纳出让金的房改房则要赠与人补交。 第三步,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第四步,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双方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提交过户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一旦赠与行为完成,夫妻双方就不再对该房产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了。所以在做决定之前,夫妻双方要充分考虑自身经济状况和未来生活需求,确保不会给自己后续生活带来困扰。若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房产证登记名字的一方反悔,这种情况只能通过起诉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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