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保证婚内财产安全?
我刚结婚不久,最近听到一些夫妻因为财产问题闹得不愉快,心里有点担心。想知道在婚姻生活里,有哪些具体的办法能保证我的婚内财产安全,要是遇到对方有不利于我财产的行为该咋办,希望能了解一些实用的法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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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证婚内财产安全,可以从多个方面着手。 首先,可以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通过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财产的归属、管理及处分等事项,将财产划分清晰,避免日后因财产问题产生纠纷。比如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各自的工资收入归各自所有,这样就能清晰区分财产。而且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即使未经过公证,在夫妻之间也是有效的。 其次,要保留好财产证据。比如购置房产、车辆等的付款凭证、发票等,以及存款的银行流水等,这些证据能有力证明财产的来源和归属。万一以后出现财产纠纷,这些证据就能派上用场,帮助确定财产到底属于谁。 再者,要将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区分开来,单独管理和使用,避免混淆。像一方的婚前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要注意不要与婚后的共同财产混同。 另外,在进行重大财产处分时,如出售房产、转让股权等,应双方协商一致并留存相关书面材料,以证明处分行为的合法性。这能防止一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最后,要关注家庭财务状况,了解家庭收支情况,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做到心中有数。如果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依据就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若离婚后才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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