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出轨该怎么处理?


在解答离婚冷静期出轨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给予双方一定时间去慎重考虑是否真的要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当在离婚冷静期内发现一方出轨,首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继续离婚。如果决定继续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出轨方要少分财产,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得到适当照顾。 此外,如果出轨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情形,无过错方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一般是指因出轨行为导致的实际财产损失,比如为了调查出轨事实支付的合理费用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上受到伤害的补偿。 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可以继续按照协议离婚的程序进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无过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离婚以及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在诉讼过程中,无过错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出轨的事实,比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