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一年后怎么处理?
我之前办理了取保候审,到现在已经过去一年了,不太清楚接下来会怎么处理。是自动解除,还是要办什么手续?也不知道会不会再被羁押,想了解下具体的处理流程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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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当取保候审满一年后,通常会有以下几种处理情况。如果侦查机关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没有收集到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就应当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并且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此前缴纳的保证金也会予以退还。如果在这一年里侦查机关掌握了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就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一旦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另外,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违反了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执行机关有权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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